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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如何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30 来源:网络编辑整理

         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实践证明,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帮助和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实现现代化,对加快我国“三农”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那么,金融机构应如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呢?我们根据对黑龙江七台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专项调研,对财政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提出以下建议:

  建立财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有效引导机制。

  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单纯依靠财政投入及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要尽快改变农业龙头企业对财政资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集中支持有市场潜力、有发展意识、敢于承担市场风险的企业做强做大,形成财政资金的几何级数放大效应;也可以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采取参股的方式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孵化器”的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

  围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提升规模竞争力。

  要进一步围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群体。既要搞好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等初级加工,更要发展绿色产品、保健产品、功能产品等精深加工。既要着力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龙头企业,也要关心支持一批成长型企业。今后,要在重点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上做文章,着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集聚,进一步体现地域特色,形成规模,带动和促进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

  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形成高效金融服务格局。

  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认真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一是落实好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专项借款的资金兑付工作。二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切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率。三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已任,继续把农户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有效支持“三农”。要围绕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在确保满足粮食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户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积极支持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贷款方面应积极推进“创业贷款”和“建业贷款”。

  重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初期的作用。

  农业是一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大,而直接经济效益低,承担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需要国家在宏观调控中加以保护的产业。同时,作为弱质产业,农业生产的风险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具有一定的刚性约束。农业产业化项目在经营初期具有投入多、风险大、效益低等特点,作为承贷主体的金融机构风险加大,致使一些直接关系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投入甚少。因此,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公共投入。政府应该重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或者通过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使其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为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