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便捷普及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集聚各类信息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和方式,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信息服务,提升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普及。
1.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坚持把信息进村入户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来抓,将其打造成“互联网+”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整省推进”建设速度。构建信息进村入户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部管理协调、省统筹资源、县运营维护、村户为服务主体的推进机制。强化制度规范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标准体系,探索将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政府补贴制度,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积极引导电信运营商、电商、IT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组建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和省级运营实体。突出公益性服务,协同推进经营性服务,不断完善以12316为核心的公益服务体系,丰富便民服务内容,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提升体验服务效果。上线运行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平台和家庭版、村社版等移动终端应用系统,支持各省(区、市)建设区域性数据平台。围绕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强化益农信息社的数据采集功能。加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力度,协调推动村务公开、社会治理、医疗保险、文化教育、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2.加强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
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服务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和信息素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信息化建设,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生产经营支持、在线管理考核等服务。加快提升农业技能开发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利用各级农业部门现有培训项目、资源和体系,动员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农民手机使用技能竞赛,推介适合农民应用的APP软件和移动终端,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支持生产、提升技能、学习交流的平台和工具。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开展农技人员专业化培训,实现科研专家、农技人员、农民的互联互通,提升农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农民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
3.促进农业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化建设,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IT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展生产性服务,并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全程托管、农业植保、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农业气象“私人定制”等服务,推动分享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基于互联网开展创业创新,参与代理服务、物流配送等产业基础环节服务。利用“互联网+”创新农业金融、保险产品,增强信贷、保险支农服务能力。推进农业数据开发利用、农产品线上营销等信息服务业态发展,拓展农业信息服务领域。加强农业博物馆现有实体陈列和馆藏农业文物数字化展示。
(五)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支撑基础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创新与应用基地建设力度,大力培育农业信息化企业,支撑农业农村信息化跨越发展。
1.加强农业信息技术研发创新
完善农业农村信息化科研创新体系,壮大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建设,科学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加快培育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农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储备。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关键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性能稳定、操作简单、价格低廉、维护方便的适用信息技术产品,逐步实现重点领域的自主、安全、可控。推动农业信息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搭建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高农业信息化科研基础设施、科研数据、科研人才等资源的共享水平,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协同创新。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物联网、大数据、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奠定基础。
2.培育壮大农业信息化产业
构建以涉农IT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纽带,面向广大农民的农业信息化产业联盟,推动科技创新与农业生产经营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新机制、新模式,引导大型传感器制造商、物联网服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等进入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域,培育和壮大农业信息化产业。推动建立农业软件与农业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加强农业信息化软硬件产品市场监管,提供产品性能检测服务。加大试点示范力度,强化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布适宜推广的农业信息技术和产品目录,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
3.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畜禽水产工厂化养殖、农产品加工贮运、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北斗系统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农业领域的试点示范,加强智慧农业生产、农产品冷链物流与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都市现代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推动“宽带中国”战略在农村深入实施,对未通宽带行政村进行光纤覆盖,对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兆比特每秒的行政村进行光纤升级改造,边远地区、林牧区、海岛等区域根据条件采用移动蜂窝、卫星通信等多种方式实现覆盖,尽快落实农村地区网络降费政策,探索面向贫困户的网络资费优惠。
四、重点工程
围绕智慧农业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撑农业农村信息化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实施以下重点工程。
(一)农业装备智能化工程
研发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推动传统设施装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大田种植、品种区域试验与种子生产、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装备的智能化水平。深耕深松、播种、施肥施药等作业机具配备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联合收割机配备工况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和定位系统,大型拖拉机等牵引机具配备自动驾驶系统。水肥一体机、湿帘、风机、卷帘机、遮阳网、加热装置等配备自动化控制装备。设施化畜禽养殖的通风、除湿、饲喂、捡蛋、挤奶等装备配备识别、计量、统计、分析及智能控制装备。水产养殖增氧机、爆气装置、液氧发生器、投饵机、循环水处理装备、水泵、网箱设备等配备自动化控制装置。
(二)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
选择基础较好、行业和区域带动性强、物联网需求迫切的地区,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以“全要素、全过程、全系统”理论为指导,中试和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智能装备和解决方案,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提高农业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构建理论体系、技术体系、应用体系、标准体系。“十三五”期间,选取农产品主产区、垦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大型基地,建成10个试验示范省,100个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区,建设1000个试验示范基地。
(三)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以省为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重点开展鲜活农产品社区直配、放心农业生产资料下乡、休闲农业上网营销等电子商务试点,加强分级包装、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社区配送等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健全质量标准、统计监测、检验检测、诚信征信等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品牌营销、技术支撑等配套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电子商务模式。在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中强化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重大培训工程中安排农业电子商务培训内容,与电商企业共同推进建立农村电商大学等公益性培训机构,组织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平台应用、网上经营策略等培训。开展农产品电商对接行动,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经销商、国有农场和农业企业对接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促进“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名特优新”等农产品上网销售。
(四)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建设工程
加快建设全球主要农业国农业数据采集、分析和发布系统,实现对40个重点国家重点品种数据信息的监测、挖掘和利用,加强海外农业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国家农业数据中心云化升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多渠道开展全球农业遥感、气象、统计、贸易等数据采集,实现监测渠道共建、数据集中共享,稳步建设全球农业资源基础数据库、同城数据级灾备中心和应用级灾备中心,初步建成全球农业调查分析基础支撑平台。加强全球农业数据分析研究应用,完善农业数据分析预警指标体系,研发全球农业数据分析预警模型系统。改造提升中国农业信息网,以品种为主线,打造为农业生产和市场服务的国家农业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完善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重点品种的信息产品,并提供信息服务,为“一带一路”战略和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快实施提供支撑。
(五)农业政务信息化深化工程
加强农业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农业数据共享开放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优势区生产监测、农业生产调度、农机作业调度、农机安全监理、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和植物疫情防控、农药监管、种子监管、种质资源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防疫检疫、兽药监管、远程诊疗、渔政执法监管和资源监测、渔政指挥调度、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打假执法监管、农产品加工业运行监测、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农民承担劳务及费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动态监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建设和共享。加快推进农业行政审批信息等资源共享。建设农业门户网站群和网站智能监测与绩效管理系统、农业网络音视频资源管理系统、新媒体移动门户。建设农业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大厅,升级完善全国农业视频会议系统。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执法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农业电子政务综合运维管理平台。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完善网络安全设备、防护系统与防护策略,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工作。
(六)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通过竞争性申报,每年选择10个左右的省份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到2020年建成益农信息社48万个以上,服务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国有农场和行政村。建设益农信息社,配备12316电话、显示屏、信息服务终端等设备,选聘村级信息员,接入宽带网络,提供免费无线上网环境,实现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平台,开放平台功能,完善农产品生产信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信息服务、消费信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三农”政策服务、农村生活服务等系统和手机APP,推进服务手段向移动终端延伸,服务方式向精准投放转变。统筹整合农业公益服务和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和12316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融合,就近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以智能手机和信息化基础理论、示范应用、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技能竞赛,提高农民利用智能终端学习、生产、经营、购物的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
(七)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联合相关部委,增建农业信息化学科,加大力度建设和完善农业部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稳定支持已有学科群建设布局,新增农业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信息化标准、农业信息软硬件产品质量检测、农业光谱检测技术、农作物系统分析与决策、农产品信息溯源技术、牧业信息技术、渔业信息技术等10个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在西北、东北、黄淮海、华南、西南、热作等地区新增6个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加强野外实验站建设,各省加强省级农业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试验台站的建设,不断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环境建设。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加强农业信息化工作。与相关部委联合,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增列一批农业信息化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各省农业部门和科技部门,加大农业信息化项目研发,突出加强农业传感器、动植物生长优化调控模型、智能作业装备、农业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研究,突破一批农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制订一批技术标准规范。积极利用两院院士增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等国家人才计划和省部级人才计划,加大农业信息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
(八)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方式,线上农业和线下农业结合,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结合,建立一批示范效应强、带动效益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全面推进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农村大数据、信息进村入户和12316公益服务等信息技术和系统的综合应用与集成示范。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互联网运营和支撑体系,着力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努力探索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互联网特色村镇建设,构建区域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对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创业,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线下农业的互联网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力量,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农业部各司局、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在推进过程中,要把规划实施与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切实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驱动作用,推动形成线上现代农业与线下现代农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完善政策体系
加强政策创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建设和财政预算资金渠道,积极争取新增投资,加大农业信息化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村信息化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和制定,加大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等政策支持力度。构建激励研发创新的政策措施,鼓励农业信息化软件创新、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破除行业壁垒,为农业农村信息化提供良好宽松发展环境。开展农业信息化立法研究,推动建立依法促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形成跨界融合、共建共享、众筹共赢的推进格局。探索“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民主人”“公投民建、公管民营、先建后补”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动科研体制创新,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关键适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建立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扶持建立产业联盟。
(四)开展试点示范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优先在现代农业示范区,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成效高,带动性推广性强的示范项目。创新建立“典型示范、辐射引导、熟化推广、全面发展”的农业农村信息化重大工程示范推广模式,加大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质量安
全、电子商务和信息综合服务等方面的试点示范力度,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成熟一批推广一批,不断推进农业信息化创新发展。
(五)强化评价考核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突出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等主要指标,构建农业农村信息化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格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建立农业信息化监测统计制度,完善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试点测试,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各地把农业农村信息化纳入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