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月湖区着眼于加快破解城市要素下乡障碍,激发资本人才创业创新热潮,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童家镇化溪村积极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及闲置农房盘活试点工作,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国资+”“集体+”“社会资本+”“农创客+”等多元投入模式,大力盘活村闲置资源,让“小”农房撬动了“大”资源。
一是建立机制。一是亮政策,破障碍。月湖区先后出台宅基地“三权分置”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实施意见和宅基地及农房流转、农房使用经营权登记、农房抵押等暂行办法,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流转等机制,为全区推广提供了实践样本和参考经验。区本级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定《关于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已广泛征求意见,将于近期下发并在全区推进这项工作。二是抓确权,强基础为加快推进化溪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办法,通过出台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审批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有序推进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租赁使用权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方面,切实保障了租赁的合法性和租赁双方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为开展权证质押贷款奠定基础。三是撬杠杆,助发展。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研究出台政策,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并实施精准投放,鼓励各类主体利用闲置宅基地及农房使用经营权进行质押贷款,有效撬动金融支农杠杆,助力闲置农房盘活。市邮政银行下发通知,把宅基地和农房租赁使用权作为增信依据,计划对全区范围内的各类涉及三权分置改革、民宿转型升级经营主体整体预授信2亿元。允许承租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的个人及经营实体,用宅基地和农房租赁使用权抵押贷款。四是强招商,助引智。为引导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不断加大招商引智力度,为产业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二是算好台账。通过进村入户、上门走访等方式,排摸掌握区域内闲置农房基础信息、盘活意向等,并建立资源数据库。利用供求信息不对称问题,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牵头搭建了全区闲置农房交易平台,逐步将各乡镇(街道)闲置农房的信息陈列在“货架”,“挂牌”出租。客户看到心仪的农房,可咨询、议价、下单成交,还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实地查看。在化溪张家村小组,乡贤与农户签订5年的流转合同每年租金5万元,利用闲置住宅经营农家乐——桥头堡,在村庄招聘了5名村民在农家乐务工,每月工作2800元加提成,当地居民成功利用闲置住房创收,农户在家门口务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多种模式。一是引导多元投入。各地试点过程中积极引导多元投入,激发资本下乡、人才下乡,带动了新一轮的创业创新热潮,全区主要有“国资+”“集体+”“社会资本+”“农创客+”等四种主体模式。二是实现多方共赢。国资、集体、社会资本、农创客等不同类型主体以出租、合营、入股等多种经营模式与渔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将全新设计理念、工商资本、现代经营方式带入农村,不断拓展以农房为主的新型经济发展业态,原有较为单一的民宿业态逐步扩展到休闲旅游、养生养老、渔农事体验等多样休闲业态,推动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实现了农村生态保护与经济开发有机融合、农户、集体、社会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同时,全区建立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协调机制,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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