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统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加强宏观形势预研预判,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系统谋划财税政策措施,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跨周期和前瞻性调控,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恢复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市场发展更加健康稳定。
(二)突出民生兜底,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六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较好保障。保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指导各地及时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76.21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上半年,全国城市低保对象共77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38万人,全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94元/人月、513元/人月。
七是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持续优化。将保障对象由“十三五”时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调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9.46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八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1年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70亿元,支持地方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约1.56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25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惠及约3200万农村学生。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深化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三)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经济基本盘进一步巩固。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粮食能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粮食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支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下达1204.85亿元补贴资金,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安排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0亿元,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中央财政拨付地方粮食风险基金179.8亿元,支持地方做好粮食储备等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逐步为13个粮食主产省份500个产粮大县的全体农户提供覆盖农业生产完全成本或种植收入的保险保障。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由2020年的4000万亩扩大到7000万亩,鼓励建成工程设施完备、灌水技术先进、生态系统良好、管理水平高效的现代化灌区。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支持各地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红火蚁防控、防汛抗旱救灾和安全度汛等工作。2021年,全国夏粮播种面积26438千公顷,比2020年增加265.5千公顷,增长1%,扭转了连续5年下滑势头;全国夏粮总产量14582万吨,比2020年增加296.7万吨,增长2.1%。
二是能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五)优化升级产业链供应链,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
(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基层“三保”底线兜牢兜实。
三、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财政资金惠企利民更加精准高效
五、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加强
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和举措,有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让亿万农民群众共同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
一是保留并调整优化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确在过渡期内,衔接资金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1年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比2020年增加100亿元,下达资金总量的70%投向西部省份,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二是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对于脱贫攻坚期内倾斜支持832个贫困县的相关转移支付,在过渡期继续实施;对于在脱贫攻坚期内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的相关转移支付,在过渡期逐步调整优化为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三是延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延续优化脱贫攻坚期的主要制度安排,保持整合资金范围总体不变,并在突出整合资金安排使用重点、加大对脱贫县倾斜支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作了调整完善,有效支持脱贫县因地制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
一是农业发展质量效益有效提升。支持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种业产业园创建,探索推动“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业企业发展。统筹支持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298个农业产业强镇,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完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政策体系,更好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支持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研究实施“十四五”新一轮渔业补贴政策,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安排168.05亿元,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启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力度,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是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入。支持“五红四有”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打造涵养初心使命的党史学习教育实物教科书。继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
四是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不断优化。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发挥预算单位农副产品采购持续稳定的优势,培育一批能带动长期稳定增收的乡村特色产业和优势品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
七、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八、协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监督,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九、财政政策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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