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发文要求,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乡村全面覆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云南要求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和抵边村(社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其中,脱贫不稳定人口在200人以上的村(社区)选派1名第一书记和4名工作队员;其他村(社区),每支工作队不少于3人。同时,对实施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项目、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以及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
在选派人员方面,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州(市)、县(市、区)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不选派中小学教师、县级医院医护人员,一般不安排夫妻两人同时驻村。
云南省还要求健全驻村工作队的组织保障工作。云南省财政为驻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办公费、培训费等开支。各级派出单位按照省级2万元、州(市)级1万元、县级0.5万元标准,为本单位选派的每名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经费。每年安排全员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和差旅费。
此外,云南省还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公务员遴选、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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