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物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部级质检机构印章(见附件1)。
二、南京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准许出具扩项参数的检测报告(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名单(第五批)
2.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五批)
农业农村部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36号.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