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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百亿、千亿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如何构建?(附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农伞网

导语:产业集群是区域品牌基业长青的沃土和根基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0个农业产业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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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途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强调,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产值超1000亿元的骨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了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其中,河北鸭梨产业集群、内蒙古草原肉羊产业集群、广西三黄鸡产业集群、广西罗汉果产业集群、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群、安徽徽茶产业集群、河南伏牛山香菇产业集群、黑龙江食用菌产业集群、湖南湘猪产业集群、福建武夷岩茶产业集群、云南花卉产业集群、西藏青稞产业集群、青海牦牛产业集群、新疆库尔勒香梨产业集群等50个产业集群成功入选。今年以来,乡村产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34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值超百亿。

     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品牌建设是重要的战略抓手,而产业集群则是区域品牌基业长青的沃土和根基。

     区域经济的繁荣和兴旺,需要众多优秀企业、数个主导产业来支撑。但是,区域经济的繁荣不只是做加法,这只是外在,其内在逻辑是,区域经济能否繁荣和兴旺还要看由企业和产业构成了什么样的生态。

     只有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集群,才会让区域经济繁荣强大。这叫“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产业集群构建三大法则:三产融合、错位竞争、横纵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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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融合

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了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其中,河北鸭梨产业集群、内蒙古草原肉羊产业集群、广西三黄鸡产业集群、广西罗汉果产业集群、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群、安徽徽茶产业集群、河南伏牛山香菇产业集群、黑龙江食用菌产业集群、湖南湘猪产业集群、福建武夷岩茶产业集群、云南花卉产业集群、西藏青稞产业集群、青海牦牛产业集群、新疆库尔勒香梨产业集群等50个产业集群成功入选。今年以来,乡村产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34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值超百亿。


错位竞争
    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品牌建设是重要的战略抓手,而产业集群则是区域品牌基业长青的沃土和根基。

    区域经济的繁荣和兴旺,需要众多优秀企业、数个主导产业来支撑。但是,区域经济的繁荣不只是做加法,这只是外在,其内在逻辑是,区域经济能否繁荣和兴旺还要看由企业和产业构成了什么样的生态。

    只有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集群,才会让区域经济繁荣强大。这叫“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产业集群构建三大法则:三产融合、错位竞争、横纵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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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延伸

    做农业产业,一定要建立横向和纵向两种思维。

    横向延伸业务线,包括核心业务、支持业务、配套业务、衍生业务四个层次。纵向延伸产业链,种养加、产供销,全产业链多点增值。

    横纵思维,有宽度、有深度,培育多主体、多品牌,集群式发展,发挥产业价值的乘数效应,以解决农业规模不经济的问题。

    “好想你”枣业建立国内首家红枣博物馆,举办红枣文化节,推出了“好想你”红枣种植示范园、红枣养生苑、枣木雕刻园......如今,“好想你”中国红枣城已经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大大提高了新郑红枣产业和“好想你”的知名度,让“好想你”成为河南乃至中国的一张名片。

    台湾地区“梅之乡”信义乡的青梅产业,已由原来的单纯农业种植,发展成为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紧密关联的新兴产业链,成为全球游客打卡地。


 


2021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指南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要立足省域,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


申报条件
     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相关要求执行。所选产业应是省级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已列入省级“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范围。主导产业省内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00亿元及以上,新疆、西藏可放宽至50亿元。全省范围内应有多家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


资金支持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新基建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原则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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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要求
     主要支持省域内基础好、规模大、有特色、比较优势显著的重点产业。

     各省申报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应将其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

     申报实施集群建设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需符合以下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优势产业,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多家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较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申报程序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采取竞争性申报的方式,按以下程序确定支持对象。

    一是部级下达申报指标。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建设申报指标(见附件1)。计划单列市不单独安排,由所在省统筹。

    二是省级编报建设方案。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编制拟申报的省级实施方案,每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需单独编制三年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求见附件2),要有清晰的发展思路,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确保项目落实到县市、落实到主体。申报材料须经分管省领导同意后,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于3月30日前联合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邮寄至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司和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各1份),同时以PDF格式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上报。

    三是部级差额考评确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书面审查,并根据审查评分情况进行排序,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拟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四是部级公开公示名单。在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网站公示拟支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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