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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0号(3)

发布时间:2021-03-12 来源:农伞网

     第二十一条  宠物饲料标签应当结实耐用。附签形式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分离或者被遮掩,标签内容应当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完整呈现。标签内容应当清晰、醒目、持久,方便消费者辨认和识读。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进口宠物饲料的生产者和地址、国外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可以同时使用有对应关系的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其他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对于印有多语言的包装物,凡使用规范汉字提供的信息均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标签的展示面积大于35cm2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不同包装物或者包装容器上标签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9。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宠物饲料产品标签监督抽查。

     第二十四条  宠物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本规定的,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宠物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宠物饲料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附录:1. 宠物饲料标示内容示例

2. 宠物饲料原料分类

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常用计量单位

4. 宠物配合饲料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至少应当包括的项目及标示要求

5. 宠物配合饲料适用的特定状态及主要营养特征标示示例

6. 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净含量的标示

7. 可进行水分还原的原料种类及其计算方法

8. 产品能量值的计算方法

9. 不同包装物或者包装容器上标签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

附录1

                               宠物饲料标示内容示例

一、宠物配合饲料通用名称示例

——“宠物配合饲料犬粮”或者“宠物全价饲料犬粮”或者“全价犬粮”或者“全价宠物食品犬粮”;

——“宠物配合饲料幼年期犬粮”或者“宠物全价饲料幼年期犬粮”或者“全价幼年期犬粮”或者“全价幼犬粮”或者“全价宠物食品幼年期犬粮”;

——“宠物配合饲料泰迪幼年期犬粮”或者“宠物全价饲料泰迪幼年期犬粮”或者“全价泰迪幼年期犬粮”或者“全价泰迪幼犬粮”或者“全价宠物食品泰迪幼年期犬粮”;

——“宠物配合饲料大型犬幼年期犬粮”或者“宠物全价饲料大型犬幼年期犬粮”或者“全价大型犬幼年期犬粮” 或者“全价大型犬幼犬粮”或者“全价宠物食品大型犬幼年期犬粮”;

——“宠物配合饲料犬处方粮”或者“宠物全价饲料犬处方粮”或者“全价犬处方粮”或者“全价宠物食品犬处方粮”。

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通用名称示例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微量元素”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微量元素”;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犬幼年期微量元素”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犬幼年期微量元素”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泰迪犬幼年期微量元素”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泰迪犬幼年期微量元素”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泰迪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大型犬幼年期微量元素”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大型犬幼年期微量元素”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大型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维生素B”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维生素B”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维生素B”;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犬幼年期维生素B”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犬幼年期维生素B”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犬幼年期维生素B”;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泰迪犬幼年期维生素B”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泰迪犬幼年期维生素B”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泰迪犬幼年期维生素B”;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大型犬幼年期维生素B”或者“补充性宠物食品大型犬幼年期维生素B”或者“宠物营养补充剂大型犬幼年期维生素B”。

                            三、其他宠物饲料通用名称示例

——“宠物零食肉棒”;

——“宠物零食幼犬饮料”;

——“宠物零食幼犬牛肉粒”;

——“宠物零食幼犬洁齿磨牙棒”

——“宠物零食泰迪犬咬胶”。

                           四、宠物饲料产品如声称使用某种饲料原料,标示示例

——“肉类及制品(鸡肝3.5%)”;

——“果蔬类籽实及其制品(蔓越莓1.3%)”。

                            五、成分声称标示示例

(一)宠物饲料产品中某种饲料原料达到产品总重26%以上,声称标示示例:

——“牛肉配方”;

——“鸡肉大米配方”;

——“牛肉鸡肉配方”。

(二)宠物饲料产品中某种饲料原料达到产品总重14%以上,声称标示示例:

——“含牛肉配方”;

——“含糙米配方”;

——“含牛肉鸡肉配方”;

——“含牛肉大米配方”。

(三)宠物饲料产品中某种饲料原料达到产品总重4%以上,声称标示示例:

——“含牛肉”;

——“含糙米”;

——“含牛肉鸡肉”;

——“含鸡肉大米”。

(四)宠物饲料产品中使用的饲料原料、宠物饲料复合调味料或者口味增强剂能够赋予产品某种风味,声称标示示例:

——“牛肉味”;

——“鸡肉味”;

——“烟熏味”。

(五)宠物饲料产品中某种饲料原料的添加量足以赋予产品某些特有属性,声称标示示例:

——“添加燕麦”;

——“添加牛初乳”。

(六)宠物饲料产品如声称使用某种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等营养素或者使用的某种饲料添加剂可以赋予产品某些特有属性,声称标示示例:

——“含DHA”;

——“含共轭亚油酸”。

(七)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比较性声称时,声称标示示例:

——高蛋白全价犬粮(与XX全价犬粮相比)。

                              六、特性声称标示示例

(一)声称应当使用“天然的”、“天然粮”或者类似字样的宠物饲料产品标示示例:

——“天然粮,添加维生素”;

——“天然粮,添加维生素和氨基酸”。

——“天然色素”;

——“天然防腐剂”。

(二)声称应当使用“新鲜的”、“鲜”或者类似字样的宠物饲料产品标示示例:

——“新鲜鸡肉”;

——“鲜牛肉”。

                            七、功能声称标示示例

(一)宠物饲料产品中如使用的某种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或者其中含有的某种营养素具有维持、增强宠物生长、发育、生理功能或者机体健康的作用,声称标示示例:

——“含钙促进骨骼发育”;

——“含菊苣根粉促进肠道有益菌增殖”。

(二)宠物饲料产品如对非疾病性问题具有预防性作用,声称标示示例:

——“预防毛球产生”;

——“预防牙垢聚集”。

附录2

宠物饲料原料分类

序号

类别名称

与《饲料原料目录》对应的原料品种

1

谷物及其制品

“谷物及其加工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2

油料籽实及其制品

“油料籽实及其加工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3

豆科籽实及其制品

“豆科作物籽实及其加工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4

果蔬类籽实及其制品

“块茎、块根及其加工产品”中的所有原料、“其它籽实、果实类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5

天然植物及其制品

“其它植物、藻类及其加工产品”中的7.1、7.2、7.3、7.4的原料

6

饲草类及其制品

“饲草、粗饲料及其加工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7

藻类及其制品

“其它植物、藻类及其加工产品”中的7.5的原料

8

乳类及其制品

“乳制品及其副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9

肉类及其制品

“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中9.1、9.3、9.6和9.7的原料

10

昆虫及其制品

“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中9.2和9.5 的原料

11

蛋类及其制品

“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中9.4的原料

12

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制品

“鱼、其它水生生物及其副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13

矿物质

“矿物质”中的所有原料

14

微生物发酵类制品

“微生物发酵产品及副产品”中的所有原料

附录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常用计量单位

一、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纤维、水分、粗灰分、钙、总磷、水溶性氯化物(以Cl-计)、氨基酸含量,以百分含量(%)表示。

二、微量元素含量,以每克、每千克、每毫升、每升、每片、每胶囊、每粒中元素的毫克数表示。

示例:mg/g、mg/kg、mg/mL、mg/L、mg/片、mg/胶囊。

三、维生素含量,以每克、每千克、每毫升、每升、每片、每胶囊、每粒产品中含药物或者维生素的毫克数,或者以表示生物效价的国际单位(IU)表示。

示例:mg/g、mg/kg、mg/mL、mg/L、mg/片、mg/胶囊、mg/粒,或IU/g、IU/kg、IU/mL、IU/L、IU/片、IU/胶囊。

四、酶制剂含量,以每克、每毫升、每片、每胶囊、每粒产品中含酶活性单位表示。

示例:U/g、U/mL、U/片、U/胶囊、U/粒。

五、微生物含量,以每克、每千克、每毫升、每升、每片、每胶囊、每粒产品中含微生物的菌落数或者个数表示。

示例:CFU/g、CFU/kg、CFU /mL、CFU /L、CFU/片、CFU/胶囊、CFU/粒,或者个/g、个/mL、个/片、个/胶囊。

附录4

     宠物配合饲料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至少应当包括的项目及标示要求

项目

要求

标示方法

粗蛋白质

最小值

≥,或者不小于,或者至少

粗脂肪

最小值;对于进行低脂肪声称的产品,应当同时标示其最大值

≥,或者不小于,或者至少;进行低脂肪声称的产品应当标示为:最小值≤粗脂肪≤最大值,或者粗脂肪不小于,且不大于

粗纤维

最大值

≤,或者不大于,或者至多

水分

最大值

≤,或者不大于,或者至多

粗灰分

最大值

≤,或者不大于,或者至多

最小值

≥,或者不小于,或者至少

总磷

最小值

≥,或者不小于,或者至少

水溶性氯化物

(以Cl﹣计)

最小值

≥,或者不小于,或者至少

赖氨酸,适用于犬粮

最小值

≥,或者不小于,或者至少

牛磺酸,适用于猫粮

最小值

≥,或者不小于,或者至少

附录5

宠物配合饲料适用的特定状态及主要营养特征标示示例

      一、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状态

示例:本产品适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犬、猫使用,产品中的磷和蛋白质经过科学调整。

     二、帮助溶解鸟粪石

示例:本产品用于促进犬、猫鸟粪石溶解,产品中的镁和蛋白质经过科学调整。

     三、减少鸟粪石再生

示例:本产品用于减少犬、猫鸟粪石再生,产品中的镁经过科学调整。

     四、减少尿酸盐结石形成

示例:本产品用于减少犬、猫尿酸盐结石形成,产品中的嘌呤和蛋白质经过科学调整。

     五、减少草酸盐结石形成

示例:本产品用于减少犬、猫草酸盐结石形成,产品中的钙、维生素D经过科学调整。

     六、减少胱氨酸结石形成

示例:本产品用于减少犬、猫胱氨酸结石形成,产品中的蛋白质和含硫氨基酸经过科学调整。

     七、降低急性肠道吸收障碍发生

示例:本产品用于降低犬、猫急性肠道吸收障碍发生,产品中的电解质和易消化原料经过科学调整。

     八、降低原料和营养素不耐受

示例:本产品用于降低犬、猫原料和营养素的不耐受症,产品中的蛋白质或者碳水化合物经过科学调整。

     九、改善消化不良

示例:本产品用于改善犬、猫消化不良,产品中原料的可消化性和脂肪经过科学调整。

     十、改善慢性心脏功能不全

示例:本产品用于改善犬、猫慢性心脏功能不全,产品中的钠经过科学调整。

     十一、调节葡萄糖供给

示例:本产品用于调节糖尿病犬、猫的葡萄糖供给,产品中的碳水化合物经过科学调整。

     十二、改善肝功能不全

示例:本产品用于调节肝功能不全的犬、猫的营养供给,产品中的蛋白质和必需脂肪酸经过科学调整。

     十三、改善高脂血症

示例:本产品用于调节犬、猫的脂肪代谢,产品中的脂肪和必需脂肪酸经过科学调整。

     十四、改善甲状腺机能亢进

示例:本产品用于改善猫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状态,产品中的碘经过科学调整。

     十五、降低肝脏中的铜含量

示例:本产品用于降低犬肝脏中的铜,产品中的铜经过科学调整。

     十六、改善超重状态

示例:本产品用于降低犬、猫的多余体重,产品的能量密度经过科学调整。

     十七、营养恢复期

示例:本产品用于犬、猫疾病后的营养恢复,产品的能量密度、必需营养素和易消化原料经过科学调整。

     十八、改善皮肤炎症和过度脱毛

示例:本产品用于改善犬、猫皮肤炎症和过度脱毛现象,产品中的必需脂肪酸经过科学调整。

     十九、改善关节炎症

示例:本产品用于改善犬、猫的关节炎症,产品中的多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E等经过科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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