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泰安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紧抓住“就业”这个牛鼻子,保持就业帮扶政策、资金、力量总体不变,多渠道引导困难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创造美好新生活,全市2万余名有劳动能力脱贫群众实现稳就业。
一、畅渠道,鼓励外出“多就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借助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系统做好统计分析,发挥乡镇、行政村基础作用和县级统筹作用,精准掌握务工、返乡、创业、外出意愿等情况。开展适合岗位需求、具有较强针对性、有利于扩大就业范围和提高岗位适应能力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2021年累计投入培训资金534.65万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4477人次、技能培训23617人次。依托泰山“集结号”、“码上就业”小程序,组织网上“春风行动”、“招聘服务月”等大型招聘活动,为用工企业和求职脱贫群众牵线搭桥。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20676人次。
二、增岗位,推动就近“快就业”。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农村贫困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依托乡村优势资源,鼓励涉农企业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将低收入人口纳入产业发展链条,实现农村特殊群体稳就业。新泰市中节能现代光伏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光伏大棚、拱棚等设施农业300余个,安置周边村民600人进园务工,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年人均收入超过8000元。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林、护路、护水等公益岗,落实“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政策,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户。2021年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14个,累计安置1081人。延续支持扶贫车间(基地)优惠政策,对扶贫车间(基地)每新吸纳1名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给予1000元补助,帮助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减负、稳岗、扩就业。22个省级扶贫龙头企业、19家扶贫基地和50家扶贫车间生产经营稳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10413人。
三、给政策,强化服务“保就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组建“乡村人力资源服务协作体”,一体化开展乡村人力资源求职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服务、政策落实、权益维护等服务。用好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2021年新增贷款819万元,支持引导脱贫群众发展产业、自主创业。扩大市属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脱贫学生,按1000元/人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为2357名接受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和即时帮扶人口子女发放补助353.55万元。
四、建两区,培植产业“助就业”。推进东平县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避险解困三大工程搬迁社区与产业园区同步建设,发展安居富民配套产业。东平县凤凰社区水利扶贫产业园区、湖韵苑社区服装加工园区、尹山庄社区制帽产业园区等特色产业园区相继投产运营,助力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加快与鲁望集团、土地发展集团等招商引资合作步伐,规划建设黄河滩区农业产业园、东平湖田园综合体项目,吸纳附近群众1600余人就业,每户每年增收8000元。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扶持引导搬迁群众发展特色种养加项目,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强化培训服务与兜底保障并重,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举办乡村旅游、林果种植、电子商务等公益培训班120期,培训人员1.7万人次,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升。
(资料整理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