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农业百科> 农业金融> 正文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现代化的深圳方案――《关于金融支持深圳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农伞网

近期,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市市场监督和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深圳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深人银发〔2021〕1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精神,聚焦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总定位总目标,努力践行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助力深圳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具有全国一流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与食品领先示范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力求“一年开好头、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明确至2025年深圳乡村振兴重点区域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持续提升,涉农贷款余额持续正增长,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乡村振兴基础金融服务持续完善,“几家抬”助力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

  围绕上述目标,《实施意见》从巩固拓展对口帮扶和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完善组织保障等方面出台18项具体措施,凝聚多部门政策合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在巩固拓展对口帮扶和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实施意见》持续推进金融帮扶与就业帮扶、助学政策、产业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相结合,持续提升协作帮扶地区的自我“造血”功能。

  在支持重点领域方面,《实施意见》聚焦粮食安全、种业安全、海洋渔业发展、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等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在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加快发展方面,《实施意见》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深圳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样本,实现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

  在提升金融机构乡村振兴服务能力方面,《实施意见》从强化重点农业主体融资保障、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丰富乡村振兴金融产品体系等方面入手,提升深圳涉农主体的融资获得感。

  下一步,深圳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和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结果运用。推动完善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和协调机制,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协同和组织督导,积极开展工作成效宣传,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资料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有侵权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