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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粮食规模化生产陕西方案 守牢乡村全面振兴安全底线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农伞网

      国无农不稳,民无粮不安。粮食安全是最为基础、最为核心的“国之大者”。近年来,陕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深刻领会“中国粮食、中国饭碗”深刻含义,把粮食生产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坚持以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为抓手,深入实施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进一步探索粮食生产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着力构建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陕西方案。  

  明思路定目标,探索粮食规模化生产新路子

  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既是一个老命题、也是一个大难题。破解这一难题,确保粮食产量只增不减,就要针对陕西传统种粮观念、生产技术、组织形式、经营模式进行全方位变革。陕西将全面落实“两藏”战略,突出优势产区,聚焦高产高效,按照“强基础、重科技、聚合力、规模化”的思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打造高产稳产“吨粮田”;以增强科技投入为支撑,推广增产增效集成技术,提升现代化装备水平,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聚集党、政、企、民各方力量,整合土地、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要素,调动各地种粮积极性;坚持龙头企业引领,多种模式推进,集中连片实施,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粮食综合产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全力推动项目布局、良田建设、技术集成“三位一体”,推广玉米增密度、小麦宽幅沟播“两大关键技术”,通过实施企业自营、合作经营、托管经营“三类模式”,不断探索“国有企业骨干引领、专业化组织跟进服务、种粮大户深度参与”的经营体系。计划用3年时间,坚持企业主导、示范引领,在关中灌区、榆林北部可灌溉区集中打造280万亩核心示范区,倾力打造720万亩辐射带动区;在其他粮食主产区,通过综合施策、深入挖潜,发展1800万亩粮食产能提升区,筑牢千万吨粮食产量的“压舱石”,确保“十四五”期间粮食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力争到“十四五”末粮食总产达到1300万吨左右。  

  搭平台创模式,构建粮食规模化生产新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村为基础、龙头引领、多方参与的原则和试点先行、辐射带动、全面推广的要求,因地制宜发展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村集体经济组织建平台,粮食生产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家庭农场、小农户参与的多种规模化经营模式,努力在提高增量上作文章,切实构建粮食生产的新机制。

  政府主导强保障。强化县级主体责任,粮食主产县政府要按照千万亩“吨粮田”的区域布局,以现有粮食基地为基础,科学编制粮食生产规划,集中连片划定实施区域,将面积任务分解到镇村、落实到田块;结合实际选择合作模式,谋划具体推进措施,制定每个年度实施方案;强化资源统筹和要素聚合,推动耕地、项目、技术向粮食生产聚集,组织并推进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落细。

  村级实施夯基础。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联经营主体、下接种粮农户的优势,大力支持各地组建农机、植保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经营、生产托管等形式,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合作经营,实施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广高效集成技术,发展粮食规模化经营。

  龙头参与来带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科技、组织、融资、加工、市场等优势,推行“整县推进、企业代建”模式,高标准、强投入,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采取统一耕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防治、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的“六统一”方式进行管理,推广高效增产技术,实现粮食单产提升。

  创新机制推模式。发展企业自营模式,引导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土地入股、土地租赁等方式,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探索合作经营模式,由龙头企业牵头,联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商定合作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组建粮食生产联盟,实行联合经营。推进全程托管模式,由龙头企业联合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确保基本产量、提升新增产能”的方式,对农户种植的粮食进行全程或关键环节托管,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动粮食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经营。  

  强保障重考核,推动粮食规模化经营取得新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市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三年行动第一责任人,各级农业农村、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科技、国资委、乡村振兴等部门按职责落实,切实发挥行政推动作用。村“两委”要把粮食规模化经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夯实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政治责任。支持规模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合作村加强支部共建,帮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把粮食规模化经营作为党建的主抓手,以党建凝聚民心、聚合民力、促进发展,推动粮食安全与基层党建有机融合。

  深化农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统筹规划、整建制推进,对核心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内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块,全部列入今后两年建设计划,实行先建后补、集中建设;已建高标准农田同步实施改造提升,力争3年全面完成,打造千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亩产过吨的高标准农田。建立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通过增加地方财政预算、整合涉农资金,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具备条件的县区,由县区组织实施;财力配套和建设能力不足的县区,可将部分任务统一打包,由龙头企业先行垫资、统一建设。农发行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信贷投放重点支持,设计贷款期15至20年、总量充足的低息信贷产品,用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

  创新支持政策。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将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向粮食规模化经营,推动资源聚集、要素叠加。省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专项资金,按照50元/亩的标准,对项目区内达到“吨粮田”和“高产田”的种粮主体进行奖补。产粮大县调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按照30元/亩的标准,对项目区内实施小麦播种质量提升、玉米增密度的种粮主体进行作业补贴。省农发行设计“大户贷”“农资贷”等金融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保险机构对项目区粮食作物实行保险全覆盖,地方财政给予保费补助,提高保险赔付额度,保护经营主体和群众种粮积极性。

  强化基础保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开展粮食规模化经营的村、粮食生产贡献大的村,住建、交通、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列入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范围,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上倾斜。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链长制”建设,立足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加快配套农机、烘干、晾晒、加工等关键环节设施装备,夯实规模化生产基础。

  优化考核机制。将粮食规模化经营作为对市县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权重,逐级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省国资委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参与粮食规模经营的考核办法,以粮食经营面积、单产提升、总产增加为重点,激励企业大力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相关市县参照省级办法,优化本级国有种粮企业考核办法。

  强化指导服务。依托小麦、玉米、马铃薯、水稻等产业技术体系和各级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组建各级专家团队,建立稳定紧密的技术服务机制,实行联企包片服务指导,推动集成技术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提升龙头企业、经营主体、农机作业手生产技术水平,实现高产高效。气象部门要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开辟直连经营主体的气象服务通道,及时发送气象信息,指导防灾减灾,降低灾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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