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农广校、市农机干校:
《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年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等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农发〔〕306号)已下发给你们,其中下达了年农技人员的培训任务和培训经费,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年全市计划培训4000人,其中市级集中培训1000人(各区县名额见附件1),区县培训3000人(主要是两翼地区)。
二、培训对象
市级集中培训主要是各区县农业部门的农业技术人员,计划举办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畜牧技术、植保技术、蔬菜种植技术、农机化生产技术(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渔政执法、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安全培训班。
区县培训重点培训乡镇农技人员。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市级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区县培训在各区县开展;全市培训时间为7天。
四、培训管理
(一)培训组织。整个培训工作由市农委组织领导,市级集中培训由市农广校和市农机干校承办,各区县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学员的选送工作;区县培训由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各培训单位具体承担。
(二)培训方案。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细化培训方案,做好培训的各环节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教材。市农委统一印制了《新农村建设农业技术人员实用教材》,免费发放给市级培训和区县培训的参训人员,请各地与市农广校联系;各地和培训单位结合工作和教学情况可自行编写培训补充材料。
(四)培训结业证书。学员培训合格后,发给市农委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请各地与市农广校联系),并将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培训经费
市级集中培训由市财政全额资助,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不交培训、住宿等费用;区县培训计划内人员,市财政补助250元/人。培训合格者可按因公出差的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六、培训监督
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听、看、查等多种方式对学员、教师、培训学校进行抽查,监督培训过程,评价培训效果。
七、培训总结
本年度农业实用人才培训于年12月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人才培训调研工作,总结培训成效、问题和改进措施。
承担农业实用人才培训的单位请于年12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培训总结;2.培训效果评价表(),此表由每个学员填写,汇总后上报;3.受训者情况汇总表();4.培训现场照片(每个培训班至少有一张反映培训班全貌情景的数码图片);总结材料以正式电子公文形式上报,2—4项材料作为附件,报送至市农委科教处。
各级农业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尽快落实参训人员,全面启动培训工作,确保年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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